
状态 | 出团日期 | 线路名称 | 市场成人价 | 余位 | 在线预订 | 备注说明 | 航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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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行程
乌鲁木齐→南充或绵阳
用餐:自理
住宿:成都
交通:飞机
团友请在航班起飞前2.5小时抵达乌鲁木齐机场集合专人为您办理乘机手续,后乘航班赴中转地,后乘高铁或动车约1.5小时抵达成都,机场接您入住酒店。(以下行程作为参考,我社将根据实际航班前后可能调整顺序,内容不变)如果是周二、周四、周天抵达成都,则自由活动调整至第二天。
成都→峨眉山
用餐:早中晚
住宿:峨眉山
交通:汽车
峨眉山生态餐:豆瓣鱼,农家香碗,峨眉山老腊肉,野生菌烧肉,竹笋肉片,冰汁南瓜,炒野菜,时令蔬菜(2道),三色泡菜,番茄蛋汤;根据季节不同,菜单有微调;
【参考酒店】:苹果居酒店/康佳逸居酒店或同级
温馨提示:
①请于出发前自行于前台退房,并携带好行李,切勿遗漏物品,由于出发时间较早,故早餐一般为酒店打包早餐。另需要接车游客较多,可能会出现等时情况,接车后统一送至集合地点换旅游车出发。
②峨眉山金顶海拔3077米,垂直落差较大,注意防寒防高山反应。接引殿往返金顶徒步需要约4小时,此段海拔2800-3000米、山路较崎岖,建议游客统一乘坐索道往返(索道费用自理120元/人/往返)。
③峨眉山作为全国佛教圣地,其间庙宇众多,提供各类佛教佛事参拜祈福等活动,同时作为全国名茶基地,沿途设有许多当地茶农茶叶销售点及各类土特产销售点,均属于景区配套设施,非我社安排,请根据需求自行选购。
峨眉山→峨眉院子→乐山→三苏祠→黄龙溪→成都
用餐:早中晚
住宿:成都
交通:汽车
【三苏祠】(4A)唐宋八大家,一门三父子,功在程夫人,瞻仰显家风;习大大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努力修心、修脑、修双手,彰显自己的家风,传承自己的家风、家训;
【黄龙溪古镇】游览(国家级4A景区—杜甫诗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实景之地),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黄龙溪镇是十大水乡古镇之一,有着2100余年的历史,位于成都平原南部,是成都市双流区辖下的一个古镇。是成都市郊区新的旅游热点,逛古镇,河边品茶,体验川西休闲生活游玩结束后返回成都,入住酒店休息。
今日用餐:早-酒店用餐,中-正宗翘脚牛肉宴,晚-品古镇特色【川江番茄鱼】,参与诗词猜谜活动,获奖者有礼品哟!
【参考酒店】:【郫都区酒店】天府丽都酒店、怡侨假日酒店、上恒大酒店或同级
成都—【一带一路展览特区】—都江堰—成都
用餐:早中
住宿:成都
交通:汽车
【都江堰水利工程】,始建于秦昭王末年(约公元前256~前251)[1] ,是蜀郡太守李冰父子在前人鳖灵开凿的基础上组织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由分水鱼嘴、飞沙堰、宝瓶口等部分组成,两千多年来一直发挥着防洪灌溉的作用,使成都平原成为水旱从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至今灌区已达30余县市、面积近千万亩,是全世界迄今为止,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仍在一直使用、以无坝引水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凝聚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勤劳、勇敢、智慧的结晶;入住酒店休息。
今日用餐:早-酒店用餐,中-特色熊猫宴,晚-敬请自理
成都自由活动
用餐:早
住宿:成都
交通:汽车
【成都】一座去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一个让时间慢下来的“休闲之都”。不看北京的大,不理深圳的高,说我享乐主义也好,小资也罢,成都酣畅淋漓地吃着麻辣烫,打着小麻将,听着散打评书,阳光暖暖的下午,在古老的锦江边悠悠地打着盹……也可以去逛逛宽窄巷子,锦里,
攻略1:可自行前往 锦里古街/武侯祠 品尝川味小吃一品天下美食街、巴蜀仔火锅
攻略2:可自行前往 宽窄巷子/春熙路 品尝春熙路总店龙操手小吃、宽窄巷子茶馆
攻略3:可自行前往 九眼桥酒店一条街 品尝慢成都夜生活
温馨提示:每周二、五、日抵达成都,自由活动由第五天改为第二天。
【参考酒店】:雅士商务酒店/凯文卡瑞卡酒店/嘉立酒店/艺家风格酒店或同级
绵阳或南充-乌鲁木齐
用餐:早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汽车
早根据动车车次送站,后抵达南充或绵阳乘机返回温暖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乌鲁木齐-南充或绵阳-乌市(含机建燃油费);南充/绵阳-成都往返动车或高铁;
住宿:指定酒店;每人1床位。2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或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
汉餐:含5早5正;酒店赠送早餐;正餐25元/位;峨眉野菜餐、升级版火锅、乐山味翘脚牛肉、古镇番茄鱼、熊猫蒸笼宴;不用不退;
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导服:优秀导游服务(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包价中);
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峨眉山观光车80元/位已含;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不含,建议购买;
购物:1站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及行程中不含的餐;
2、单房差(酒店均不提供单间、如出现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或加床)若一人住宿一间房需补房差。
3、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4、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5、“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6、不含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注意事项
1、旅游者(甲方)须确保身体健康、自身身体情况适宜参加此旅游行程,如因旅游者(甲方)自身健康原因或个人过错造成不能继续旅游或由此产生医疗、看护、交通等费用的,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必要的救助或协助义务。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作为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报名参团,需与我社签订《健康申报表》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同时须有家属全程陪同方可参团。患有一定程度心、肺、肝、肾等脏器疾病、有残障和无行为控制能力以及不适宜长途旅行的不能报名参团。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本产品不接待80周岁以上的游客,敬请谅解。
2、签定合同时请甲方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也可以持本人户口本正本原件登机)。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旅行社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均为特价舱位机票(或团队机票)或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机票不可签转、不更改、不退票的,旅游者(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或双方确认报名缴纳团款后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
不管提前几日提出退团或解除旅游合同的,机票费用全额损失不予退费,并且承担与之相关的旅游行程当中大巴车位或房费损失;(此条不按照旅游局提供的制式合同内容规定,请注意旅游局提供的旅游合同中标注以附件为准);
4、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仅保证行程安排,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
5、特别注意: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6、合同中所附行程为计划行程,在不影响整体行程内容及标准的情况下,会根据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来安排旅游的先后顺序、保留旅游行程及行程中安排的旅游城市先后顺序调整的权利。
7、本产品报价为综合旅游价格,持各类证件游客不再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8、签订旅游合同后,游客在行程中,如因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行程中如交通/门票/住宿/餐费等,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放弃行程期间及离团后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9、行程中时间均为预计,实际会有一定误差。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均属于游客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游客自负。
10、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11、游客参与旅游产品包含的行程或推荐的自费项目时,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请游客入住酒店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在行程中请注意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12、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火车、轮船、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火车/轮船延误或更改,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住宿费、餐费、改签费、车费等),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13、国内部分景区内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4、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1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6、意见单说明: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回程概不受理。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